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傅輝東
董 事:張明正
董 事:謝炎盛
董 事:佳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敦領
董 事:佳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憲政
董 事:傅若軒
獨立董事:張五益
獨立董事:郭育嘉
獨立董事:詹乾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兼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
之二以上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 事:傅輝東
(2)董 事:傅若軒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 事:傅輝東,擔任煜嘉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2)董 事:傅若軒,擔任煜嘉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煜嘉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康寧路1089號1幢
301-2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煜嘉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企業管理諮詢,商務信息諮詢
,從事醫療科技專業領域內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人體幹細胞、
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除外),化妝品的批發、進出口
、美容店、理髮店(限分支機構經營)。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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