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一一O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部份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7/22 發言時間 17:23:22
發言人  王明廷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2251888#16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一一O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部份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7/2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    事:王明廷
(2)董    事:傅若軒
(3)董    事:謝炎盛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一.表決情形如下:
   贊成:77,043,085權;97.50%
   反對:1,132,548權;1.43%
   棄權/未投票:844,657權;1.07%
   無效票:0權;0%
二.表決結果:
   本公司110年07月22日股東常會表決情形贊成權數超過出席股東表決
   權數三分之二,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