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10/03/12 | 發言時間 | 17:34:22 |
發言人 | 王明廷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22251888#168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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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2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1/03/12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張明正:總經理。 (2)王明廷: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擔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