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為子公司佳醫健康事業(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公告標準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11/15 發言時間 18:42:13
發言人  王明廷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2251888#1688
主旨
本公司為子公司佳醫健康事業(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公告標準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0/11/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1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佳醫健康事業(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05,48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70,28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70,28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公司為佳醫健康事業(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資NephroCare Limited及
  Cardinal Medical Services Ltd.,就合約義務履行及投資價款給付
  辦理背書保證新台幣770,280仟元。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451,27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0,65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佳醫健康事業(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交割支付。
  (2)日期:依佳醫健康事業(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交割支付時程。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1,291,16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193,82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29.1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
  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3.1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係以110年10月背書保證餘額為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