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1/0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300萬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整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130,000仟元
6.發行價格:暫訂每股發行價格為新臺幣4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95萬股
8.公開銷售股數:130萬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975萬股由原股東按照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
簿記載之股東之股份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
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拼湊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每股實際發行價格擬授權董事長於本案經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後,參酌
市場狀況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及相關法令規定調整
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
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以減少充實營運資金因應;惟若募集資金增加時,
則作為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3)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增資
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辦理。
(4)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有關重要內容,包括發行金額、發行條件與
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
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
令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或有未盡事宜
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